2021年達州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及稅收補貼政策
從市政府獲悉,
《達州市支持“中小微”企業
渡過疫情沖擊難關
切實穩定市場主體20條措施》
(以下簡稱《措施》)正式印發實施。
《措施》從降低企業運行成本、支持促進商品銷售、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就業技術支持力度五個方面提出20條具體措施,支持服務業規下限下企業、工業規下企業、農業適度規模種植養殖等“中小微”企業渡過疫情難關。
減輕負擔
部分企業可申請減免3年租金
《措施》指出,工業園區使用政府投資所建標準廠房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可申請減免(或補貼)3年租金。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帶頭落實各級有關減免和緩繳租金政策措施,對經營困難的承租企業適當延長減免時限。鼓勵倡導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
在降低水、電要素成本方面,《措施》支持“中小微”工業企業打捆進行電力市場化交易,通過加強需求側管理和給予補貼的方式實現園區內中小企業用電成本不超過0.55元/度,用水成本不超過1.86元/噸。落實商業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政策,對支柱型、成長型等重點“中小微”服務業企業給予30%的用電、用水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
另外,我市還將免費為餐飲、酒店(80張床位以下)企業從業人員辦理健康證。給予困難“中小微”企業防疫物資、衛生員培訓等支持,及時兌現防疫補貼,促進企業防疫達標。
加大支持
企業升規入統最高可得8萬獎勵
《措施》支持企業升規入統和提檔升級。對服務業小微企業首次升級為規上限上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工業小微企業首次升級為規上企業的,一次性給予8萬元獎勵。對個體工商戶首次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的,一次性給予0.2萬元獎勵;首次轉型為規范的公司制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至3萬元獎勵。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創辦符合條件的新興經濟的,一次性給予3至5萬元獎勵。
在改善融資服務環境方面,《措施》明確將督促各金融機構用好用活政策,對有發展前景、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罰息。對各銀行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貸款情況進行定期通報考核,落實貸款盡職免責制度,調動銀行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積極性。
就業穩崗
技能培訓補貼標準提高
《措施》給予企業穩崗就業支持。對未減員的“中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給予穩崗補貼。對中小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到企業就業,并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另外,我市還提高了市級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線下培訓初級由1200/人提高到1600元/人、中級由1600/人提高到2000元/人、高級由2600/人提高到3000元/人。
20條措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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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市支持“中小微”企業
渡過疫情沖擊難關
切實穩定市場主體20條措施
受疫情沖擊,國際國內經濟全面下行,不確定性增加。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切實落實“六保”任務,在中省應對疫情各項政策及市“對沖疫情影響35條措施”等覆蓋大中型企業的基礎上,著眼將各項政策措施落深落細落小,全面覆蓋到“中小微”企業,幫助企業順利渡過疫情沖擊難關,切實保市場主體、保居民就業、保社會穩定,為全市經濟長遠持續健康發展夯實市場主體基礎,特針對服務業規下限下企業、工業規下企業、農業適度規模種植養殖等“中小微”企業,提出如下支持措施:
一\降低企業運行成本
1.降低租金成本。鼓勵倡導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帶頭落實各級有關減免和緩繳租金政策措施,對經營困難的承租企業適當延長減免時限。工業園區使用政府投資所建標準廠房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可申請減免(或補貼)3年租金。〔牽頭領導:分管商務工作、工業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2.降低水、電要素成本。支持“中小微”工業企業打捆進行電力市場化交易,通過加強需求側管理和給予補貼的方式實現園區內中小企業用電成本不超過0.55元/度,用水成本不超過1.86元/噸。落實商業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政策,對支柱型、成長型等重點“中小微”服務業企業給予30%的用電、用水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企業。〔牽頭領導:分管商務工作、工業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3.降低防疫成本。免費為餐飲、酒店(80張床位以下)企業從業人員辦理健康證。給予困難“中小微”企業防疫物資、衛生員培訓等支持,及時兌現防疫補貼,促進企業防疫達標。〔牽頭領導:分管商務工作、工業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二\支持促進商品銷售
4.組織促銷活動。深入實施政企聯動促銷、展銷行動,在中心城區、縣城和重點場鎮廣泛舉辦商品房交易、汽車展銷、商品促銷、本地工業產品促銷等活動,為企業銷售暢通渠道、搭建平臺。〔牽頭領導:分管商務工作、房地產、工業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5.促進線上銷售。支持傳統商貿企業電商化改造,廣泛開展直播帶貨等網絡促銷活動,對符合條件企業入駐電商平臺產生的服務費給予30%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戶。加強“一村一品一網店”建設,暢通農產品銷售渠道。對線上年銷售本地特色農產品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8萬元/戶。〔牽頭領導:分管商務工作、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合作社,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6.加強出口服務。建立外貿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免費為企業提供報關、報檢、物流運輸、資質辦理等一站式綜合服務。建立出口信用保險政府統保平臺,免費為企業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培訓、參保、理賠等服務,切實降低外貿中小企業出口風險。支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進入國家出口產品“白名單”。〔牽頭領導:分管商務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三\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7.便利企業開辦。大力推廣“營商通”掌上服務平臺,實現企業開辦“零接觸”和“政務+金融”全融合,壓縮企業開辦登記時間至1個工作日。〔牽頭領導: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8.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全面開展企業融資、水電氣等公用事業、物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業協會等各領域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嚴格清理違規收費項目,嚴肅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牽頭領導: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9.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推行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控抽查比例,不得隨意檢查未納入隨機抽查范圍、未發生異常情況和不涉及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轉辦交辦的企業,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牽頭領導: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10.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企業主觀上沒有違法故意、客觀上沒有造成實際危害后果等輕微市場經營違法行為,實行“首錯免罰”,指導和督促違法行為當事人改正輕微違法行為,促進誠信經營。〔牽頭領導: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11.支持發展加工和設施農業。充分利用村集體閑置資產、農民閑置房屋發展農產品加工業,解決加工型農業企業用地難問題。對農業小微企業設施用地,按農用地備案管理,簡化程序和手續,限期辦理用地申請。對在現代農業園區、邊遠山區發展設施農業,整合支農項目資金予以支持。〔牽頭領導: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四\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
12.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將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和免征公共交通運輸業、生活服務業等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到2020年底。對因疫情導致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企業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牽頭領導:分管稅務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13.加大財政產業資金支持力度。優化財政產業資金支出結構,提升支持“中小微”企業的資金占比,強化補要素、補要點等機制,加快產業資金撥付進度,提升使用效率。〔牽頭領導:分管財政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14.支持升規入統和提檔升級。對服務業小微企業首次升級為規上限上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工業小微企業首次升級為規上企業的,一次性給予8萬元獎勵。對個體工商戶首次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的,一次性給予0.2萬元獎勵;首次轉型為規范的公司制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3萬元獎勵。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創辦符合條件的新興經濟的,一次性給予3—5萬元獎勵。〔牽頭領導:分管商務工作、工業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15.支持適度規模種植養殖。對返鄉農民工領辦(創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涉農經營,依法登記注冊小微企業的,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對連片種植地方主導優勢特色產業面積100畝及以上的,給予每畝150元土地流轉金補助;養殖年出欄50頭生豬當量及以上的,每頭給予50元補助;從事農產品加工的,給予新購置設備資金總額30%的補助。規模種植養殖每戶補助不超過5萬元,農產品加工設備購置補助每戶不超過10萬元。〔牽頭領導: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1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繼續實施復工復產信貸支持政策,全面落實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支持金融機構開發針對普惠型小微企業的訂單、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產品和快速貸、信用貸金融產品。加大“天府信用通”平臺推廣運用,暢通小微企業和“三農”領域抗疫貸款綠色通道。〔牽頭領導: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達州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達州監管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17.改善融資服務環境。督促各金融機構用好用活政策,對有發展前景,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罰息。加強財政金融互動,引入優質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擔保業務,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門檻。對各銀行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貸款情況進行定期通報考核,落實貸款盡職免責制度,調動銀行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積極性。〔牽頭領導: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達州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達州監管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五\加大就業技術支持力度
18.給予穩崗就業支持。對未減員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給予穩崗補貼。對中小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到企業就業,并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牽頭領導:分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19.給予技能培訓支持。提高市級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線下培訓初級由1200/人提高到1600元/人、中級由1600/人提高到2000元/人、高級由2600/人提高到3000元/人。支持中小企業自主組織職工開展與職業技能相關的線上培訓,或委托具備相關專業培訓資質的職業院校開展線上培訓,累計培訓不得少于48學時,補貼標準為線下培訓初級標準的50%,實際培訓費用據實補貼,但不得高于線下培訓初級標準。〔牽頭領導:分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20.給予農業技術支持。建立規模種植養殖業主名錄庫,組織業主代表外出學習、考察、培訓,適配對口農技人員開展精準技術指導和幫扶。完善政府購買社會化農技服務機制,幫助農業小微企業解決技術難題。〔牽頭領導: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高新區管委會〕
各縣(市、區)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相關保障,細化完善舉措,將各項措施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執行到位、兌現落實。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指導和督促,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要按月收集匯總各縣(市、區)和市級相關部門執行落實情況。市級將根據各縣(市、區)各項措施落實效果,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和補助支持。市委目標績效辦要對各縣(市、區)和各部門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并將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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