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這些情況下專利局將不予受理
專利是指一項發明創造的首創者所擁有的受保護的獨享權益。在我國中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口語中的使用,僅僅指的是“獨自占有”。在知識產權中比較容易混淆具體包括:專利權、專利技術、專利文獻。專利按持有人所有權分為有效專利和失效專利。根據《專利法》第六條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專利申請在什么情況下專利局不受理?
專利申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利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同時退還申請文件。
(1)專利申請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書寫的不能受理。例如:用模型、樣品、錄像帶、磁盤或者通過電話提出專利申請是不能受理的,未經翻譯的外文申請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跡不清、有涂改的;附圖或外觀設計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觀設計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例如:用鉛筆繪制的附圖和圖片、模糊不清的照片是不能受理的。
(3)基本申請文件不齊備,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申請缺附圖),或者權利要求書中缺任一項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請求、圖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項的不能受理。例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只提交了請求書、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沒有提交附圖的,不能受理。但是受理條件審查,只檢查專利申請這幾個部分是否齊全,對每個部分內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審查。例如,說明書應當有1?5頁,申請人只提交了1~3頁及第5頁,受理時仍然可以通過,受理處只在文件清單上注明收到說明書4頁。這種缺陷往往是無法補救的,所以申請人提交申請文件時一定要仔細核對。
(4)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以及地址不詳的不能受理。例如,請求書是非標準格式的,上面只打上了發明名稱、發明人姓名,沒有申請人姓名以及地址,由于專利申請沒有申請主體,所以不能受理。
(5)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無法確定的不能受理。例如,申請人提交了外觀設計請求書,但其中沒有提交圖片或照片,卻提交了說明書和附圖,由于外觀設計申請無須遞交說明書,因而審查時無法確定申請人到底要申請什么專利,及應當以哪種專利申請的要求進行受理審查,所以只能不予受理。
(6)與我國既無協議或條約關系、又無專利互惠的國家所屬的國民或單位,向我國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國沒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單位,以及港、澳、臺地區的單位和同胞未按規定辦理申請手續的不能受理。例如,香港的某位中國籍居民直接將專利申請文件寄給中國專利局,這是不能受理的。
(7)申請文件的有些缺陷不影響受理。例如:
①申請文件未用專利局統一印制的表格,是用白紙按要求的項目打字或印刷的;
②請求書中漏填發明名稱、發明人姓名的;
③請求書中沒有簽章,或者簽章不產生法律效力的,如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但沒有同時提交專利代理委托書;
④除請求書以外,其它申請文件清單,如果只提交了一從的(申請文件需提交兩份,其中一份作為文件清單,如果只提交一份,申請人將得不到文件清單)。
以上缺陷可以在審查階段補正,但是申請人應當盡量避免出現這些缺陷,因為補正常常拖長審查程序。在申請前花幾分鐘可以解決的缺陷,通過補正往往會使審查程序拖延幾個月時間。對申請人面交專利局受理處或代辦處的申請文件,受理處或代辦處工作人員當時就進行申請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的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辦理受理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專利局當時就把申請文件退還申請人,并說明不受理的理由。向專利局寄交申請文件的,大約在一個月內應當收到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或者不受理通知書以及退還的申請文件。超過一個月尚未收到通知的,申請人應當及時向專利局受理處查詢,以免申請文件或通知書在郵寄中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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