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企業: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規定,現組織開展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 單縣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居民企業,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均可申請高企認定。
2. 2019年認定的高企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后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時間安排
本年度分三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 2年6月9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 2年7月20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 2年8月24日,具體認定程序見附件1.
三、有關要求
1.進一步提升高企認定管理服務水平。縣科技局負責高企申報推薦工作,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同時,企業有需求可以向縣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反映,科技局將會同財政、稅務加大高企認定輔導與相關政策的解讀培訓力度,指導企業填報高企認定材料。
2.企業對申報材料合規性、真實性負責。企業應規范、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上傳網絡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保持一致。企業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山東省高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和《山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管理辦法》(魯科字〔2020〕105號)等相關規定取消其申報資格并納入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對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不提倡企業委托有關單位或個人填報申報材料。縣科技局不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不直接受理非申報單位報送的材料;企業對以承諾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為由索取不當錢財等行為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3.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工作。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自今年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應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4.切實做好申報審核工作。縣科技局將對申報企業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對現場核查中發現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
5.中介機構應嚴守職業規范,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中介機構應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省認定辦根據《工作指引》相關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企認定相關工作。同時,中介機構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見附件3)第十二項要求選擇一個主要服務區域向科技部門提交中介機構資質證明材料。
6.按時報送材料。申報企業應按照時間要求向縣科技局提交1份完整申報材料;由科技局牽頭對企業材料進行審核并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審核完成后將針對審查情況提出修改意見;企業應按照意見認真修改完善高企申報材料,按照要求裝訂紙質材料5份(1份企業留存, 4份報送至縣科技局),企業電子版材料刻錄光盤8份 報送縣科技局,具體申報材料內容與要求見附件2至6.
材料報送地址:湖西大廈205室
附件: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程序
2.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
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
4. 知識產權未重復使用聲明
5. 知識產權權屬人聲明
6. 中介機構聲明書
7.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
8.中介機構審核匯總表
9.《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
單縣科技局
2022年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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