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區關于開展2022年度服務業扶持政策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鎮)、區級相關部門、各功能區(園區):
為加快推進郫都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政策對產業的促進作用,根據《成都市郫都區加快推進成都西部生活消費中心建設的支持政策》(郫府發〔2020〕5號)文件精神,現啟動2022年度服務業扶持政策項目申報工作,請各相關單位對政策進行廣泛宣傳,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符合《成都市郫都區加快推進成都西部生活消費中心建設的支持政策》支持條件的企業。
二、申報時間:2023年3月15日-3月31日。
三、申報資料:統一用A4紙裝訂成冊,規范制作封面、目錄和頁碼,一式二份。
四、資料受理: 按照相關政策申報細則(詳見附件1)要求,由各條款對應主管部門分別對項目申報資料進行受理和初審,初審合格后形成申報項目匯總表及轉報文件,經單位主要領導審核蓋章后(含電子檔),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交至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機關第一辦公區1號樓435室)。
成都市郫都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
政策申報細則
第一章 總則
本政策支持的對象,為工商注冊、稅收解繳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市郫都區的獨立核算法人企業,以及對服務業發展有實際貢獻的行業協(商)會、專業機構。同時申報支持政策的企業必須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依法履行統計義務和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二章 提升生活消費供給品質
第一條 鼓勵打造生活消費新場景
(一)對經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認定的生活消費新場景項目,認定當年按項目實際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對經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認定的新建商業(產業)特色街區,認定當年按實際投入的20%給予街區整體運營單位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對優化提升業態、環境等要素的商業街區,認定當年按實際投入資金的20%給予運營單位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1.支持對象:
(1)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同意且驗收合格后,并經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認定的生活消費新場景項目投資企業(行業協會或專業機構)。
(2)經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新建(打造)商業(產業)特色街區投資企業(行業協會或專業機構)。
(3)對區內的市級商業(產業)特色街區進行改造提升的投資企業(行業協會或專業機構)。
2.支持標準:
(1)生活消費新場景項目,在項目建成并驗收合格后當年,按項目投入(限裝修、購買設備、區域景觀打造及氛圍營造)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已享受市級財政支持資金的市級生活消費新場景項目,按市級財政支持資金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新建(打造)商業(產業)特色街區,在項目建成并驗收合格后當年,按項目總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改造提升商業(產業)特色街區,在項目建成并驗收合格當年,按項目總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政府部門同意建設文件復印件;
(5)建設方案(資金使用計劃)及項目招標、竣工驗收等材料;
(6)財務審計報告及資金支出票據復印件(對新建或新打造的商業(產業)特色街區資金支出票據時間須在項目建設周期內);
(7)已享受市級財政支持資金的市級生活消費新場景項目,需提供相關支持文件。
4.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二條 鼓勵發展首店經濟。對新落戶郫都區的全球性、全國性和區域性的品牌店、旗艦店、體驗店等生活性服務業首店,在正式營業當年按投資額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一)支持對象:在我區新開設國際首店、中國首店、西南首店、成都首店且納入成都市當年度首店統計名單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支持標準:
1.納入成都市當年度首店統計名單的國際首店,在正式營業當年按投資額(限裝修、購買設備及投運當年房租)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納入成都市當年度首店統計名單的中國首店,在正式營業當年按投資額(限裝修、購買設備及投運當年房租)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3.納入成都市當年度首店統計名單的西南首店、成都首店,在正式營業當年按投資額(限裝修、購買設備及投運當年房租)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4.本條與生活消費新場景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首店的相關證明材料;
5.經營場地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
6.財務審計報告及資金支出票據復印件(資金支出票據時間須在項目裝修周期內);
7.項目開業相關圖片資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三條 鼓勵商貿企業創優品牌。對新評為國家、省、市級示范稱號的商貿企業,當年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被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服務業行業主管部門或受其委托的行業協(商)會或專業機構,新評為國家、省、市級示范稱號的商貿企業。
(二)支持標準:當年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獲得示范稱號的文件、證書復印件;
5.政府官網或權威媒體相關新聞報道。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四條 鼓勵景區創“A”。對新評為國家5A、4A、3A景區的,當年分別給予申報單位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為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生態旅游示范區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
1.被全國、省、市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新認定的國家5A、4A、3A景區。
2.新評的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生態旅游示范區。
(二)支持標準:
1.對新認定的國家5A、4A、3A景區,獲評當年分別給予申報單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2.對新評的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生態旅游示范區,獲評當年分別給予申報單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區行業主管部門轉報報告;
4.全國、省、市旅游相關機構或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認定文件復印件(驗原件);
5.企業營業執照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受理部門:區文體旅局
第五條 鼓勵企業創“星”。對新評為五星級、四星級飯店,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為五星級、四星級農家樂(鄉村酒店、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被新評為五星級、四星級的飯店、酒店、農家樂。
(二)支持標準:
1.對新評為五星級、四星級飯店的,獲評當年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2.對新評為五星級、四星級鄉村酒店(農家樂)的,獲評當年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區行業主管部門轉報報告;
4.全國、省、市旅游相關機構的達標證書或認定文件復印件(驗原件);
5.企業營業執照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6.企業納稅憑證復印件。
(四)受理部門:區文體旅局
第六條 鼓勵推進智慧旅游建設。對新評為成都智慧旅游景區、飯店、旅行社的,給予10萬元、5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新評為成都市智慧旅游景區、飯店、旅行社。
(二)支持標準:對新評為成都市智慧旅游景區、飯店、旅行社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獲得成都市智慧旅游景區、飯店、旅行社品牌證書、文件復印件(驗原件);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企業納稅憑證復印件。
(四)受理部門:區文體旅局
第七條 鼓勵打造特色餐飲。對新評為國家、省、市級“名店”“名菜”“名廚”等榮譽的餐飲企業,當年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新獲得國家、省、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委托的機構、行業協會評定的“名店”“名宴”“名菜”“名小吃”“名廚”等榮譽的餐飲企業。
(二)支持標準:按國家、省、市級的標準,獲評當年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獲得榮譽證書、文件復印件;
5.政府官網或權威媒體相關新聞報道。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八條 鼓勵餐飲企業提升品質。對在區內新開設經營面積達500平方米、投資總額300萬元(含)以上且經營滿一年的入庫(服務業統計庫)法人餐飲企業,每店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新增投資200萬元(含)以上進行提檔升級的入庫(服務統計庫)法人餐飲企業,每店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達到以上要求,并開設在產業功能區(示范區)、特色商業街區的餐飲店,每店追加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一)支持對象:
1.在區內新開設經營面積達500平方米(含),投資總額300萬元(含)以上且經營滿一年的入庫(服務業統計庫)法人餐飲企業;
2.新增投資200萬元(含)以上進行提檔升級的在庫(服務統計庫)法人餐飲企業。
(二)支持標準:
1.新開店,每店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提檔升級,每店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3.對達到以上要求,并開設在區內市級(含)以上的產業功能區(示范區)、特色商業街區的餐飲店,每店追加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經營場地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
5.企業新建、改造投入資金財務審計報告及建設相關票據復印件(所有票據起止時間不超過12個月);
6.項目建設完成情況及圖片資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九條 鼓勵打造“十五分鐘便民生活圈”。對在區域商圈、特色街區、天府綠道、TOD樞紐等區域開設智慧店等新業態的企業,以及整合“小散”社區商業小店,并增加多種便民服務功能的商業連鎖企業、開設直營社區微菜店的合作社或農產品流通企業,分別給予每店3萬元補貼。對單個企業的補貼不超過30萬元。
(一)支持對象:在區域商圈、特色街區、綠道、TOD樞紐等區域開設智慧店等新業態的企業;整合“小散”社區商業小店,并增加多種便民服務功能的商業連鎖企業、開設直營社區微菜店的合作社或農產品流通企業。
(二)支持標準:分別給予每店3萬元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經營場地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
5.項目投入資金相關票據復印件;
6.項目相關圖片資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十條 鼓勵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對符合規劃的新建或改建的標準化菜市場(農貿市場),按照企業實際投入資金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市場新建補貼不超過30萬元,改建補貼不超過15萬元。
(一)支持對象:經區商務局備案同意,納入當年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新建或改造計劃,按照標準進行建設、改造并經驗收合格的菜市場(農貿市場)。
(二)支持標準:按照企業實際投入資金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新建的補貼不超過30萬元、改建的補貼不超過1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建設方案(建設項目內容、建設時間安排、建設預算資金);
5.建設場地規劃、國土意見材料復印件;
6.建設資金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票據復印件;
7.項目竣工驗收材料,項目建設完成情況及改造菜市場前后對比圖片資料;
8.驗收合格文件材料復印件。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三章 推動創新提質發展
第十一條 鼓勵餐飲企業發展中央廚房。對區內新建或改造中央廚房,設備投入100萬元以上的餐飲企業,按單個項目設備投資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年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一)支持對象:區內新建或改造中央廚房設施,購置設備投入100萬元(含)以上的餐飲企業。
(二)支持標準:項目投運當年經行業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按項目總投資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新建或改造中央廚房設施、購置設備投入資金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票據復印件;
5.項目投運的相關圖片資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十二條 鼓勵發展農副產品冷鏈配送。對新建、改建農產品冷鏈配送中心、添置冷鏈運輸車輛、新開設冰鮮禽肉制品銷售門店的企業,年度投資超過200萬元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一)支持對象:新建、改建農產品冷鏈配送中心、添置冷鏈運輸車輛、新開設冰鮮禽肉制品銷售門店,年度投資超過200萬元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建設方案(建設項目內容、建設時間安排、建設預算資金)、竣工驗收材料;
5.新建設冷鏈配送中心場地規劃、國土意見復印件;
6.改造冷鏈配送中心、開設銷售門店的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復印件;
7.冷鏈運輸車輛購買合同復印件;
8.項目資金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票據復印件;
9.項目相關圖片資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十三條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創新發展。對獲得成都市認定的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在認定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獲得成都市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認定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認定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獲得成都市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評定的證明材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十四條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拓展線上市場。對正常運營1年以上、年線上交易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在開展線上專題營銷活動當年,按照平臺營銷活動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一)支持對象:使用國家、省、市認可推廣的電商平臺開展線上交易正常運營1年以上、且單一平臺年線上交易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服務業企業。
(二)支持標準:開展線上專題營銷活動當年,按照網絡直播、流量購買、線上促銷等平臺營銷活動費用(不含平臺服務費)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開展線上專題營銷活動服務協議合同復印件;
5.開展營銷活動繳納發票復印件;
6.平臺提供的企業線上交易額證明材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十五條 鼓勵企業助力鄉村振興。對年度在線銷售本土特色農產品達100萬元(含)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使用國家、省、市認可或自建的電商平臺開展線上交易,銷售郫都區本土農產品的電子商務企業。
(二)支持標準:年線上交易額達100萬元(含)以上的,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與本地農產品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協議復印件;
5.線上銷售本土農產品的證明材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十六條 鼓勵企業擴大線上銷售規模。對年度在線銷售產品達1000萬元(含)且同比增長20%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按照線上交易額增量部分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一)支持對象:年度在線銷售產品達1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20%以上的服務業企業。
(二)支持標準:按照線上交易額增量部分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平臺提供的企業線上交易額證明材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十七條 鼓勵發展跨境電商
(一)對自建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或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銷售產品,年線上交易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且納入成都市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的企業,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對新招引或培育的企業實現跨境電商業務,且入駐成都全球跨境電商服務資源中心,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支持對象:當年有線上交易額且納入成都市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的跨境電商企業。
2.支持標準:
(1)年線上交易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新招引或培育的企業實現跨境電商業務,且入駐成都全球跨境電商服務資源中心,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
(4)自建平臺需提供ICP經營備案許可證和EDI許可證、第三方平臺需提供加入第三方平臺的服務協議合同復印件;納入成都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統計體系的交易額證明材料。
4.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四章 拓展城市經濟發展載體
第十八條 鼓勵發展高品質商務樓宇
(一)對新建或提檔并被成都市專業評定機構首次評定為甲級或超甲級商務樓宇的建設業主或提檔投資主體,在享受市上相關支持政策的同時,再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創建獎勵。
1.支持對象:在區內新建或提檔并被成都市專業評定機構首次評定為甲級或超甲級商務樓宇的商務寫字樓業主(即寫字樓物業的所有權人、主要產權持有人或其運營機構)。
2.支持標準:對新獲評甲級、超甲級商務樓宇的,獲評當年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五證合一)復印件;
(4)成都市樓宇等級評定委員會出具的等級認定與授牌的證明材料;
(5)樓宇權屬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國土使用權證等);
(6)若申報主體是樓宇運營機構須提供樓宇業主授權書。
4.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二)對在商務樓宇內統一運營面積達1萬平米以上(含),且對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到1000萬元以上(含)的企業,按對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10%給予運營主體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經濟貢獻獎勵。
1.支持對象:對在區內商務樓宇內統一運營面積達1萬平米以上(含)(限單棟樓宇),且對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到1000萬元以上(含)的企業。
2.支持標準:
(1)按對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10%給予運營主體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經濟貢獻獎勵。
(2)本條內同一企業的經濟貢獻不得在不同樓宇重復計算。
3.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五證合一)復印件;
(4)樓宇權屬證明材料(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入駐企業名單及授權書、運營樓層分布圖、運營面積匯總表及合同等證明材料;
(5)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證明材料(如企業營業收入、吸引就業人數、人員社保關系等)。
4.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十九條 鼓勵打造專業特色樓宇。對自主打造符合郫都區主導產業發展導向、形成產業集聚,并經成都市專業評定機構新評定為專業(特色)樓宇的,給予整體打造樓宇的主體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經成都市專業評定機構新評定為專業(特色)樓宇的整體打造樓宇主體企業。
(二)支持標準:認定當年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五證合一)復印件;
4.成都市樓宇等級評定委員會(或成都市商務局)出具的專業(特色)樓宇認定與授牌的證明材料;
5.樓宇權屬證明材料(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入駐企業名單、運營樓層分布圖、運營面積匯總表及合同等證明材料;
6.若申報主體是樓宇運營機構須提供樓宇業主授權書。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二十條 鼓勵商務樓宇載體資源整合。對購買區內存量樓宇取得產權,開展集約經營且面積達1萬平方米以上(含),給予購買并經營的業主100萬元的一次性集約經營補貼,在此基礎上,面積每增加1萬平方米再增加100萬元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租賃存量樓宇取得5年以上使用權開展經營,且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以上(含),每年給予整體承租并經營的企業10萬元的經營補貼,在此基礎上,面積每增加1萬平米再增加10萬元補貼,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一)支持對象:
1.申報年度內新購買郫都區存量(指從開發商處購買,非二次轉讓)商務樓宇開展集約經營面積達1萬平米以上(含)(限同一項目)的企業。
2.申報年度內新租賃郫都區商務樓宇取得5年以上使用權開展集約經營且面積達1萬平米以上(含)(限同一項目)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1.購買存量商務樓宇開展集約經營的,面積每達到1萬平方米(含)且入駐企業70%(含)以上工商注冊、稅收解繳和統計關系均在郫都區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對租賃商務樓宇開展集約經營的,面積每達到1萬平方米(含)且入駐企業70%(含)以上工商注冊、稅收解繳和統計關系均在郫都區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同一載體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五證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被委托辦理人身份證、自然人身份證(自然人購買)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以上證件需查驗原件);
4.樓宇權屬證明材料(購買合同及產權證)、運營樓層分布圖、運營面積匯總表、入駐企業名單及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二十一條 鼓勵總部企業入駐商務樓宇。對經成都市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認定的總部企業新入駐郫都區商務樓宇,分以下兩種情況給予相應支持:
(一)一次性購買用于自用辦公的樓宇面積達500平方米以上(含)的,按實際成交價的5%的標準給予該總部企業一次性入駐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租賃用于自用辦公的樓宇面積達500平方米以上(含)的,自簽約之日起,按樓宇租金的50%給予該總部企業入駐補貼,最長不超過24個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支持對象:經成都市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認定后,一次性購買或租賃郫都區商務樓宇500平米以上(含)用于自用辦公的總部企業。
2.支持標準:
(1)購買商務樓宇的,按實際成交價的5%給予企業一次性入駐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租賃商務樓宇的,自簽約之日起,按樓宇租金的50%給予最長不超過24個月的入駐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同一載體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3.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五證合一)復印件;
(4)經成都市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認定為總部企業的認定或授牌證明材料;
(5)商務寫字樓權屬、面積及成交金額證明材料(購買合同、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商務寫字樓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
4.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二十二條 鼓勵優質企業入駐商務樓宇。對新入駐樓宇且對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100萬元以上的優質企業,對其首次購買用于自用辦公的樓宇,按照實際成交價的1%-3%給予入駐企業一次性補貼;對其租賃用于自用辦公的樓宇,自首次簽約之日起,按樓宇租金的10%-30%給予入駐企業補貼,最長不超過24個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一)支持對象:對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100萬元以上(含),首次購買或租賃郫都區商務樓宇用于自用辦公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1.首次購買區內樓宇用于自用辦公的,按照實際成交價的1%-3%(按企業購買樓宇當年地方經濟貢獻為標準,每達到100萬元(含),給予1%補貼,最高不超過3%)給予入駐企業一次性補貼。
2.租賃區內樓宇用于自用辦公的,自首次簽約之日起,按樓宇租金的10%-30%(按企業首次租賃樓宇當年地方經濟貢獻為標準,每達到100萬元(含),給予10%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給予入駐企業補貼,最長不超過24個月。
3.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五證合一)復印件;
4.商務寫字樓權屬、面積及成交金額證明材料(購買合同、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商務寫字樓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
5.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證明材料(如企業營業收入、吸引就業人數、人員社保關系等)。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二十三條 鼓勵對外開展招商活動。對在區外開展的經郫都區商務局備案的樓宇推介活動或自主招商活動,按每次活動實際費用總額的50%給予活動承辦企業招商補貼,單次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一)支持對象:經區商務局備案同意,在郫都區域外開展樓宇推介或自主招商活動的區內商務樓宇項目業主。
(二)支持標準:按每次活動實際費用總額的50%給予企業招商補貼,單次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五證合一)復印件;
4.在郫都區域外開展有效專業招商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組委會或活動舉辦方的會議舉辦通知、活動方案、展位展臺和參會人員開幕式現場照片、相關費用票據、展位租賃協議等)。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五章 支持重點企業做大做強
第二十四條 鼓勵達規上限企業開展聯網直報。對新達限額以上或規模以上,并納入國家統計網報體系連續報送數據1年以上的服務業企業給予如下獎勵:
(一)對符合條件的限上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對批發零售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對符合條件的規上服務業企業,當年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支持對象:2019年1月1日以后納入國家統計網報體系且連續報送數據一年以上的未享受過入庫獎勵的限上商貿流通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申報時須在庫)。
2.支持標準:住宿餐飲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批發零售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3.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統計平臺上帶有企業名稱和統一信用編碼的1-12月月報表(1月免報)網頁打印件。
4.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二十五條 鼓勵“個轉企”。對已納入國家統計網報體系服務業個體工商戶新轉型為企業并繼續在庫報送數據1年以上的,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一)支持對象:在庫個體工商戶新轉為企業,并繼續在庫報送數據1年以上的。
(二)支持標準:企業符合支持條件次年,按其上一年度在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個轉企”證明材料;
4.統計平臺上打印帶有企業名稱和統一信用編碼的1-12月月報表(1月免報)網頁打印件;
5.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證明材料(如企業營業收入、吸引就業人數、人員社保關系等)。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二十六條 鼓勵在庫企業做大規模。對納入國家統計網報體系且年主營業務收入增幅達到一定水平的服務業企業按以下情形給予獎勵,獎勵標準最高不超過企業當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50%且不超過200萬元
限上服務業企業獎勵標準:
1.年營業額(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住宿餐飲業企業;
2.年營業額(銷售額)達2億元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零售業企業;
3.年營業額(銷售額)達5億元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批發業企業。
符合以上標準之一的企業,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5%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營業額(銷售額)增幅每增加10%,再追加企業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5%的獎勵。
規上服務業企業獎勵標準:
1.年營業收入達1000萬元且年增幅在10%以上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
2.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且年增幅在20%以上的企業。
符合以上標準之一的企業,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10%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營業收入增幅每增加10%,再給予企業當年在我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5%的獎勵。
(一)支持對象:
1.年營業額(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且增幅(年營業額或主營業務收入)在10%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飲業企業;
2.年營業額(銷售額)達2億元以上且增幅(年營業額或主營業務收入)在10%以上的限上零售業企業;
3.年營業額(銷售額)達5億元以上且增幅(年營業額或主營業務收入)在10%以上的限上批發業企業;
4.年營業收入達1000萬元且年增幅(年營業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在10%以上的規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
5.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且年增幅(年營業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在20%以上的規上服務業企業。
(二)支持標準:
1.對符合條件的限上服務業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5%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營業額(銷售額)或主營業務收入增幅每增加10%,再追加企業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5%的獎勵。
2.對符合條件的規上服務業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10%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營業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增幅每增加10%,再給予企業當年在我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5%的獎勵。
3.單個企業獎勵標準最高不超過企業當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的50%且不超過2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統計平臺上打印帶有企業名稱和統一信用編碼的1-12月月報表(1月免報)網頁打印件;
5.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證明材料(如企業營業收入、吸引就業人數、人員社保關系等)。
(四)受理部門 區商務局
第二十七條 鼓勵服務業企業多做貢獻。對在郫都區的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到300萬元以上的服務業庫內企業,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的20%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企業次年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加200萬元以內(不含)、200-500萬元(不含)、500萬元以上的,分別追加增量部分10%、30%、50%的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一)支持對象:對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到300萬元以上(含)的服務業達規上限在庫企業。
(二)支持標準:
1.按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年度地方經濟貢獻的20%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若企業次年年度地方經濟貢獻增加200萬元以內(不含)、200-500萬元(不含)、500萬元(含)以上的,分別追加增量部分10%、30%、50%的獎勵;
2.單個企業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當年在郫都區地方經濟貢獻的證明材料(如企業營業收入、吸引就業人數、人員社保關系等)。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六章 提高對外貿易合作水平
第二十八條 鼓勵企業積極融入蓉歐戰略。對依托蓉歐快鐵沿線開展外貿進出口業務,且有進出口實績(以海關數據為準)的企業,當年按照每個40英尺集裝箱500美元標準給予補貼,單個企業享受該項補貼金額不超過80萬元人民幣。
(一)支持對象:依托蓉歐快鐵沿線開展外貿業務且有進出口額(海關數據)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當年按照每個40英尺集裝箱500美元標準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度享受該項補貼金額不超過8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
4.進出口額相關數據復印件及證明材料;
5.利用蓉歐快鐵沿線產生的物流費用相關票據及證明材料復印件(其支付時間須在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二十九條 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對外貿易。
(一)當年有新實現進出口實績的生產型企業,給予3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
(二)當年進出口額達100萬美元以上的外貿企業,按每100萬美元給予2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單個企業享受該項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三)當年進出口額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的大型貿易企業,按每進出口100萬美元,給予不高于3.5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
1.支持對象:當年有進出口額實績(海關數據)的區內企業。
2.支持標準:
(1)對當年新實現進出口額的生產型企業,給予3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
(2)當年進出口額達100萬美元以上的外貿企業,按每100萬美元給予2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單個企業享受該項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3)當年進出口額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的大型貿易企業,按每進出口100萬美元,給予不高于3.5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
(4)上述支持條款第2條與第3條不可同時享受。
3.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
(4)進出口額相關數據復印件及證明材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三十條 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對經區商務局備案,為區內中小微企業進出口提供對外經貿業務培訓、通關、退稅、融資、收付匯、信保、物流等服務或幫助中小微企業“走出去”拓展國際市場,開展國際交流合作達到20家以上的外貿企業,年度新增進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當年給予50萬元人民幣獎勵。
(一)支持對象:經區商務局備案,當年有進出口額(海關數據)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二)支持標準:為區內20家以上中小微外貿企業提供上述服務且年度新增進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外貿企業,當年給予50萬元人民幣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
4.與服務對象簽訂的相關合同或協議;開展相關服務的印證材料;進出口額相關數據復印件及證明材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三十一條 鼓勵本地特色產品擴大市場份額。積極支持有生產(加工)本地農副產品、花卉苗木、蜀繡等特色產品能力的企業(合作社)開展國際市場拓展,對上述產品出口按每100萬美元,給予3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單個企業享受該項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一)支持對象:當年有出口額(海關數據)的農副產品加工、花卉苗木、蜀繡等特色產品的區內企業(合作社)。
(二)支持標準:對上述產品出口按每100萬美元給予3萬元人民幣的國際市場拓展費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
4.出口額相關數據復印件及銷售區內本土特色產品證明材料。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三十二條 鼓勵企業積極拓展國內外市場。對由郫都區商務局組織參加國內外重點知名展會的企業,按展位費的60%和人員往返交通費用(不超過2人)的6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的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
(一)支持對象:
1.當年參加由區商務局組織的國外重點知名展會且有進出口額(海關數據)的企業。
2.當年參加由區商務局組織的國內重點知名展會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1.對參展企業的展位費和人員往返交通費用(不超過2人)的60%給予補貼;
2.單個企業的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觀展不予支持。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
4.申報國外展會補貼的需提供進出口額相關數據復印件及證明材料;
5.相關展會的證明材料(參展通知、展位合同、展位發票、往返機票、展覽影像資料、出國護照簽證頁等復印件;參加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七章 培育行業協會發展壯大
第三十三條 鼓勵商務行業協會發展。鼓勵商貿流通和民生服務行業分行業建立商(協)會,對新成立的服務業行業協會,成立當年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支持資金;對行業協會開展的促進消費、行業培訓、技能大賽、行業沙龍、產品研發推廣、特色節會等活動,按項目實際投入的3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同一協會每年不超過10萬元。
(一)支持對象:
1.新成立的商貿流通和民生服務行業的行業協會。
2.開展促進消費、行業培訓、技能大賽、行業沙龍、產品研發推廣、特色節會等活動的商務行業協會。
(二)支持標準:
1.新成立的行業協會,成立當年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支持資金。
2.經區商務局同意,行業協會開展的促進消費、行業培訓等活動,按項目實際投入的3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同一協會每年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書面申請報告(含企業情況、項目介紹、申報條款及金額、績效評價等內容);
2.《成都市郫都區促進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申報表》;
3.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4.新成立的行業協會,提供同意成立行業協會相關文件;
5.開展活動的行業協會,提供活動方案、活動簽到冊、現場照片、相關新聞報道、活動總結;活動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票據復印件。
(四)受理部門:區商務局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申報程序
(一)申報:
申報單位對照政策相關條款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初審: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報送至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復審:由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后,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復審。
(四)審批:復審通過后,由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后,按程序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批。
(五)資金撥付:經區政府批準后,由區財政局按程序撥付。
第三十五條 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統一為A4紙,卷內文件要按順序編頁碼,編制目錄,并與卷內文件的頁碼相對應,按照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制作封面要標明企業(單位)名稱和項目名稱。
(二)材料中的復印件要清晰可辯,所附票據須為申報項目有效期內的正式票據,相關證明材料的落款時間均在本政策有效申報期內。
(三)申報材料必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頁數較多的資料在首頁、末頁加蓋公章及騎縫章。
第三十六條 本細則內的商務樓宇是指在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及其兼容用地上建設且50%(含)以上面積用于企業商務辦公活動的樓宇載體。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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