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世界銀行研究報告稱,如果“碳關稅”全面實施,在國際市場上,中國制造可能將面臨平均26%的關稅,出口量可能因此下滑21%。
碳關稅已于10月1日正式生效9月14日,在商務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有媒體提到,歐盟委員會對外公布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過渡期實施細則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一直持續到2025年底。該細則說明了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貨物進口商涉及的義務,以及計算進口貨物生產過程中釋放溫室氣體數量的過渡方法。至此,歐盟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征收“碳關稅”的經濟體。
C B A M
碳關稅是一個邊境措施,核心是產品的碳含量。碳關稅學名又稱碳邊境調節機制,英文簡稱CBAM,該機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產時會釋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這些商品進入歐盟關境時,需要向歐盟額外支付一筆款項,其數額與商品制造時釋放的溫室氣體數量相關。
2022年12月,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達成一項臨時協議,確定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將于2023年10月1日開始試運行,過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正式起征,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實施。至此,歐盟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征收“碳關稅”的經濟體。這也意味著,供應鏈上任何一個環節的高碳排放,都將導致出口產品付出更多的碳管制成本。怎么繳納碳關稅?
簡單說就是,如果進口商將適用CBAM的商品進口至歐盟,那么進口商需要根據商品隱含的碳排放量購買CBAM證書,每噸碳排放需要按照歐盟碳市場的碳價購買一張CBAM證書。
在德勤提供的一個案例中,以近期歐盟碳市場80歐元/噸的碳價為基準,如果進口適用CBAM的商品中包含一噸碳排放量,那么進口商就需要以80歐元的價格購買一張證書,這意味著,進口商的進口成本會相應增加80歐元。如果進口商品在出口國已經為其隱含的碳排放支付了碳價,那么已經支付的碳價可以從中抵減。但如果生產地的碳價低于歐盟碳市場,則需要購買CBAM證書補足差價。
在兩年多的過渡期內(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進口商進口適用CBAM的商品僅需要履行報告,而不用實際購買CBAM證書,從企業成本角度看,過渡期內企業無需增加額外購買CBAM證書的成本。根據歐盟要求,進口商的報告義務包括進口有關商品的數量、原產國、商品編碼、商品隱含的碳排放數據等內容。
但在正式實施階段,如果進口商進口適用CBAM的商品,那么就需要為該商品所隱含的碳排放量購買CBAM證書,相應地,進口商需要增加成本支出。
碳關稅對我國各行業的核心影響
化工、塑料等多行業或遭重創
其實無論是歐盟還是中國,機器和車輛、化學品和其他制成品在雙方進出口中都占主導地位,碳關稅的實施也將對我國化工行業造成重大影響。
2022年我國出口歐盟的優勢商品主要集中在電機、機械器具、車輛、家具燈具、有機化學品、玩具、服裝、塑料、儀器設備等品類。從數據情況來看,我國在化工原料及其相關產成品的貿易往來中占據重要地位。
根據2022年中國主要化工細分領域出口金額的數據來看,2022年我國出口至歐盟的有機化工品金額占比達到了20%以上。
目前,歐盟CBAM征收范圍僅局限于鋼鐵、水泥、鋁、化肥、電力和氫6個率先覆蓋的行業。但其實,2022年6月,“碳關稅”修正案中就包括有機化學品和塑料,雖然已經“落地”的歐盟CBAM中暫未包含這兩項,但是在未來極有可能隨著下一階段“碳關稅”擴大征收范圍而被納入。
如果歐盟對這類產品征收“碳關稅”,將對我國化工行業產生重大影響,推高我國化工行業出口成本,加劇基礎大宗化工產品的市場競爭,使得化工行業出口貿易面臨更大挑戰。
對于塑料制品出口企業來說,這必然增加企業生產成本,削弱產品競爭能力,甚至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企業還將被淘汰。塑料制品企業的淘汰,屆時上游企業的訂單量勢必會受到影響。歐盟是我國第二大出口市場,塑料制品出口企業未來在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應當盡快妥善應對“碳關稅”,最大限度降低其產生的不利影響,以確保企業能夠長久穩定發展。
CBAM的注意事項① 重工產品的碳排放將納入計算10月1日起,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將試運行,過渡期到2025年底,2026年至2034年逐步全面實施。根據CBAM,歐盟將對從境外進口的特定產品額外征收碳邊境調節費用,被稱為“碳關稅”。
該機制在調整過后,目前涵蓋的行業范圍和品類都非常廣,在原有鋼鐵、鋁、水泥、化肥及電力五大類的基礎上,可能會新納入化學品(有機化學品、氫、氨)、塑料及其制品;基本涵蓋了目前的所有基礎重工業品類,并且還計劃在正式實施后,繼續擴大品類。
以全球主要經濟體的中國為例。2022年,江蘇省對歐盟出口產品中,與CBAM相關的,約占江蘇對歐盟出口總額的3.8%。”其中鋼鐵出口額在占比中最高,約70%,年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占比約10%。當地主要出口歐盟的一家特種鋼鐵企業,在去年出口了15.5萬噸鋼材,銷量占到其總出口量的20%左右,如今這部分的鋼材全部都在CBAM范圍。
② 間接排放將納入計算除了征收生產產生的直接排放的碳關稅外,生產時外購的電力、原料等間接參與生產的部分,也將被納入征收清單。意味著上述企業也將從原料端開始審查,計算間接排放量。
這里就要提到碳足跡的概念,是指企業機構、活動、產品或個人通過交通運輸、食品生產和消費以及各類生產過程所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排放渠道主要有:交通運輸、食品生產和消費、能源使用以及各類生產過程。
本次機制試運行,將電力,化工原料包含在內,無疑是會讓眾多依賴外部電力、原料供應的生產企業開始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碳管理。
③ CBAM證書的購買與免費配額的取消除了進行碳足跡的計算和碳管理外,通關的證明也將開始迎來辦理潮。根據目前CBAM法規,過渡期內進口商需申報碳排放數據,不需要購買CBAM證書。
但從2026年起,如果生產地的碳價低于歐盟市場,則需要購買CBAM證書補足差價。證書價格與歐盟碳市場配額拍賣價格相關,價格會有浮動(碳價越高,則減排力度越大)。目前CBAM所涵蓋行業的免費碳排放配額也將在2026年至2034年的9年內取消。這里,我們可以舉例計算來看影響有多大。
以鋼鐵企業為例,如果當地生產每噸鋼鐵平均碳排放為2.0噸,而歐盟歐盟碳市場碳價是68歐元/噸,每噸鋼出口歐盟成本將增加136歐元。出口歐盟產品將面臨逐年增加的‘碳稅’,相關企業需要盡快進入碳市場交易,以避免風險疊加。
④ CBAM認證需注意符合企業自身情況受CBAM影響,有的企業很焦慮,盲目地開展一些碳相關的工作,之后才發現,對應對CBAM來說沒有多大作用。
比方過渡期內,水泥、電力、化肥3個行業的碳排放核算包括直接排放(即化石能源燃燒及工業生產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和間接排放(即外購電力和熱力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而鋼鐵、鋁和氫3個行業的碳排放只計算直接排放。因此需要理清自身行業的核算需求,減少不必要的支出。
CBAM對我國的整體影響1、能源系統低碳轉型一方面是要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十四五”時期將重點加快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因地制宜開發水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增強清潔能源供給能力,另一方面是大力推進能源產業鏈碳減排, 我國特殊的資源稟賦決定了傳統能源的發展和生存周期可能仍然較長,其真正退出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立后破”預計將成為今后我國保障能源安全、實現低碳轉型的核心思想,因此能源大變局下煤化工或迎來機遇期。
2、探索設立碳稅機制適時推出碳稅,兩者互為補充,在促進企業減排的同時也能避免未能被我國碳市場覆蓋的行業在產品出口中被加征碳關稅。
3、完善國內碳市場國內碳密集型行業同樣也面臨減排成本和轉型壓力,中歐雙方可以通過討論避免采用碳關稅,并讓CBAM減排壓力的企業提前做好準備。
① 全國碳市場納管行業范圍擴充:目前的全國碳市場僅包括發電行業,而鋼鐵、水泥、鋁等碳密集行業暫未納入,此前我國發改委明確發電、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民航、造紙 8 大行業將陸續納入全國碳市場范圍;② 全國碳市場定價機制的完善:目前我國碳排放仍為達峰,國內實行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管控方針,企業配額免費獲取,且基本能滿足生產需要,碳交易活躍度低,碳價處于低位,目前成交均價約56元人民幣/噸,較歐盟目前約 85 歐元/噸價格仍有較大的差距,未來隨著我國碳市場定價機制的完善,國內碳市場價格有望逐漸提升。預估“十四五”期間中國碳市場的碳價可能在每噸 8 美元至 10 美元左右,“十五五”期間碳價可能進一步升至每噸 15 美元;而在履約期的短暫時期內,企業的需求會上升,帶動交易均價階段性抬高。
4、推動企業采取碳中和戰略引導企業加速碳中和,制定和選擇合適的減排路徑來實現低碳發展,從而可以更從容面對未來綠色貿易的發展趨勢,避免在產品出口中因為高碳排被征稅。
碳關稅的核心內容
CBAM碳邊境調節機制/碳關稅指在實施國內嚴格氣候政策的基礎上,要求進口或出口的高碳產品繳納或退還相應的稅費或碳配額。
實施期限過渡期 - 2023年 至 2026年正式實行期 - 2027年起
覆蓋范圍 鋼鐵、水泥、鋁、化肥和電力,并擴展到氫氣、特定條件下的間接排放、某些前體以及一些下游產品,例如螺釘和螺栓以及類似的物品鐵或鋼。
目的:解決碳泄露
流程
費用
歐盟碳關稅Q&A
Q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是什么?
A: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產時會釋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這些商品進入歐盟關境時,需要向歐盟額外支付一筆款項,其數額與商品生產時釋放的溫室氣體數量相關。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的主要目標是預防“碳泄漏”和維護產品公平競爭秩序。
Q
影響范圍涉及哪些行業?
A:CBAM在初期僅覆蓋水泥、電力、化肥、鋼鐵、鋁和氫6個行業相關產品。但CBAM法案明確,歐盟委員會應在過渡期結束之前就CBAM的產品適用范圍進行衡量評估,并可能進行相應的修改和調整,未來可能會延伸到更多行業。
Q
過渡階段需注意的事項?
A: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在此期間,進口商應在每個季度結束后的一個月內,按季度報告如下內容(第一次報告時間為2024年1月31日前):進口產品的數量、相應每噸產品的實際碳排放量(若無法取得則按默認碳排放量)、進口產品在出口國支付的碳成本。
即在過渡期內,進口商僅需履行排放報告義務,歐盟在此期間不征收任何費用。
Q
過渡期后有哪些變化?
A:從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對進口到歐盟的相關產品征收碳關稅。進口商須在每年5月31日之前通過CBAM登記處履行申報義務,披露上一年度進口到歐盟的貨物數量及其所含的溫室氣體,并清繳相應數量的CBAM證書。
貨物僅可由授權的CBAM申報人進口到歐盟。CBAM以歐盟進口申報人為其管理對象,以間接的方式影響第三國經營者決策及合規行為。
雖由進口商提供報告,但需生產企業填寫標準的電子數據模板,向其提供工廠信息、工序和工藝路徑、工廠的總排放量和分攤到產品的排放量等。
Q
哪些碳排放量計入碳關稅范疇?
A:計入碳關稅范疇的碳排放量包括兩部分,生產產品所直接產生的碳排放量,以及部分產品間接產生的碳排放量(如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外購電力產生的碳排放)。
CBAM法案附件一列示了需要同時考慮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的產品;CBAM法案附件二列示了暫時只需要考慮直接排放部分的產品(鋼鐵、鋁和氫)。在過渡期內,所有產品都要報告直接排放量和間接排放量。
CBAM要求申報的產品的碳排放量,僅限于相關行業的生產加工過程(即企業的實際排放,只不過這些排放被分攤到了產品身上),是“組織碳”而不是“產品碳”,不涉及上下游,也并非“全生命周期碳足跡”。
Q
CBAM如何計算碳排放量?
A:CBAM法案允許出口國生產商在歐盟CBAM登記處登記其生產設施,并聘請歐盟認可的認證機構認證其每噸產品的實際碳排放量。
若缺乏經認證的實際排放量數據,所有產品須采用出口國生產同類產品企業中碳排放量最高的10%的平均排放強度。若無上述數據,則采用歐盟同類產品生產企業中碳排放量最高的5%的平均排放強度。
Q
產品在原產國已支付的碳成本能否在申報時予以抵扣?
A:如果進口產品在原產國已支付嵌入排放量對應的碳價,CBAM申報人可以在申報時減少清繳的CBAM證書數量。申報人應保留于第三國已支付碳價的相關材料,且該材料需經獨立于CBAM申報人和原產國主管機關的認證,即得到歐盟的認可。并且該材料應保留至CBAM申報的年份之后第四年年底。
Q
關于CBAM證書的購買與履約有哪些規定?
A:歐盟將建立中央交易平臺負責CBAM證書的交易結算,每張CBAM證書都有一個唯一的標識號。CBAM證書的價格將根據每周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配額的平均拍賣價格(以歐元/噸二氧化碳排放表示)來確定。每一張CBAM證書能夠抵扣進口產品中所含的一噸碳排放。
申報人必須確保每個季度末賬戶內CBAM證書的數量不低于該年度進口貨物所含碳排放量的80%,并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CBAM證書的清繳,即“碳關稅”履約。未按時足額繳納CBAM證書將受到處罰。
每年7月1日,歐盟委員會將對申報人賬戶內上一年度購買并保留的CBAM證書進行注銷,且不予任何補償。對于賬戶多余的CBAM證書,歐盟委員會設立了回購機制。申報人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可提出CBAM證書回購申請,回購證書數量最多不超過上一年購買總數量的三分之一,回購價格為購買證書時支付的價格。
進口產品無需在進口環節就繳納CBAM證書,只需要在第二年的1-5月期間進行統一結算。
貨物進口時間與CBAM證書購買時間必然會存在時間差,如何與CBAM申報人良性溝通并合理安排CBAM證書購入時間點將成為經營者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CBAM證書的交易只能在進口商和CBAM主管部門之間進行。
Q
CBAM對出口企業有何影響?
A:CBAM實施初期對我國企業的總體影響較為有限。我國與歐盟之間沒有電力貿易,對歐盟出口的化肥、水泥、氫氣規模非常小,主要受影響的將是鋼鐵及鋁行業的產品,直接造成相關產品出口成本的上升。從長遠來看,隨著CBAM覆蓋范圍的不斷擴大,將對我國出口帶來一定程度沖擊。
Q
企業需做好哪些應對準備?
A:注意識別交易方資格:只有經批準的“授權申報人”方能開展相關進口產品的數據申報和費用清繳。倘若與不具有該資質的進口商簽訂相關買賣合同,交易主體的非適格性將對合同效力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同時也可能因歐盟對該進口商的行政處罰而受波及。
明確CBAM證書費用承擔方:盡管進口商是CBAM證書購買費用法定直接承擔者,但該部分成本也可能會被轉嫁給出口企業,或約定由雙方共同分擔。CBAM還導致了編制CBAM報告的核查費用等其他相關支出,這些都需要出口企業在合同約定過程中予以明確。
強化碳核算和認證能力:應盡早收集、整理與碳關稅相關的信息,做好準確的數據歸集與資料留檔,尋找適格的第三方對在國內已支付的可被扣除的碳價予以認證。
受影響較大的產業和企業可適當調整產業鏈布局,轉換出口目的地等。從中長期來看,解決碳關稅的根本措施還是加快技術轉型升級,盡快實現低碳乃至零碳生產。
碳關稅認證機構查詢方法
步驟一
登錄歐盟官方網站
網址:
https://commission.europa.eu/index_en
步驟二
下拉網頁,找到主題
進入“Business, Economy, Euro”模塊點擊進入,在該模塊中找到“Product safety and requirements”模塊點擊進入,再找到“EU product requirements”點擊進入。
步驟三
點擊現在界面上的“CE marking”進入頁面
在頁面上找到“ Nando database”
添加圖片注釋,不超過 140 字(可選)
步驟四
進入數據庫界面
找到“Accreditation Body”點擊,即可進入歐盟各國國家認證機構名單目錄
步驟五
點擊現在界面上的“CE marking”進入頁面
在這個界面,我們可以根據需要,點擊進入歐盟成員國國家認證負責組織的官方網站。
比如,點擊芬蘭認證服務中心網站,得到官網網址后進入其官網查詢芬蘭的認證機構。
歐盟官網上可以查詢到歐盟成員國各國的認證服務官網,在各個國家的認證服務網站上我們可以查詢到各國的認證機構。
因此,如果大家需要找認證機構為自己企業的出口歐盟產品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可以以這種方法找到具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
查詢歐盟成員國認證負責組織的官方網站界面的網頁鏈接: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ab.main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中國政府網、百度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