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實施細則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條
為了規范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下稱企業標準)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衛生部《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食品生產企業制定下列企業標準,應當在組織生產之前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一)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
(二)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
第三條企業標準由企業組織制定,內容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的規定。
企業應當保證備案的企業標準的真實性、合法性,確保根據備案的企業標準所生產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對其實施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委托加工或者授權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權方已經備案的企業標準,受托方或者被授權方無需重復備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權方在備案時,應當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權方的名稱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權方無相關企業標準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權方不執行委托方或者授權方標準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權方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并按照規定備案。
第五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建云南省食品安全標準委員會及審評專家庫,成員由食品、營養、檢驗等方面的專家及有關監管部門的人員組成。
第六條審評專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職業道德,作風正派,堅持原則,責任心強;
(二)在食品相關領域有較深造詣,熟悉國內外食品相關工作發展方向和動態,具有豐富實踐經驗;
(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含大學本科)學歷;
(四)具有相應專業的高級技術職稱;
(五)在食品相關領域從事技術性工作崗位工作5年以上;
(六)單位同意,本人愿意參加我省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工作;
(七)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培訓、考評合格。
在食品相關領域確有造詣,經工作單位推薦或云南省食品安全標準委員會邀請,上述第三、第四、第五項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七條
備案企業根據企業標準的不同要求,從云南省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專家庫中抽取相應專業和領域的專家,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后,對其制定的企業標準進行審查。
第八條企業標準備案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九條企業標準應當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工藝以及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指標、限量、技術要求。
企業標準的編寫應當符合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要求。
企業標準的編號格式為:Q/(企業代號)(行政區域代號)(四位順序號)S-(年號)。
第十條企業標準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標準備案登記表(一式二份);
(二)企業標準文本(一式十份)及電子版;要求不公開、涉及商業秘密的企業標準,企業應提交書面意見,同時提供企業標準文本(以下簡稱保密件)(一式十份)及其電子版和可向社會公布的企業標準文本(以下簡稱公開件)(一式四份)及其電子版;
(三)企業標準編制說明;
(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無工商營業執照的應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證明;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企業標準驗證報告,包括三批三件產品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出具單位應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認可);
(六)企業標準專家審查會議紀要和專家審查意見;
(七)產品樣品及包裝1份;
(八)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第十一條備案的企業標準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第十二條企業標準編制說明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標準制定的目的、意義及制定全過程,包括調研、試驗、驗證、起草過程等;
(二)與相關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國際標準、國外標準的比較情況(有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與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比較;沒有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與國際標準比較;沒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國際標準的,與兩個以上國家或者地區的標準比較);
(三)標準主要內容的解釋,修訂標準時應有新舊內容的對比及修訂的理由;
(四)其他應當說明的情況。
第十三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云南省衛生廳衛生監督局作為我省食品生產企業標準備案的受理機構。
第十四條受理機構收到企業標準備案材料后,應當制作《企業標準備案材料接收憑證》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企業標準依法不需要備案的,應當即時告知當事人不需備案;
(二)提交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即時告知當事人或者制作《企業標準備案補正通知書》于5日內告知當事人補正;
(三)提交材料齊全,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受理備案,制作《企業標準備案受理通知書》。
第十五條受理機構受理備案材料后,應當對接收材料進行編號(接收編號)。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企業標準備案后,應當對企業標準進行備案編號,并分別在備案登記表、備案標準文本封面加蓋“云南省衛生廳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專用章”(見附件1),注明備案號、企業標準有效期、備案起止日期、版本保密形式;在標準文本正文每頁加蓋“云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防偽章”
(見附件1)。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云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證書》(附件6)作為企業標準備案的憑證。
備案號編排格式:53(四位順序號)S-(年代號)。順序號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備案完成后,資料返還受理機構登記、保存。
第十六條受理機構受理企業標準備案后,應當在5日內上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對符合要求的企業標準辦理備案手續。并在發給企業備案憑證之日起20日內通過云南省衛生廳網站(http://www.pbh.yn.gov.cn/)和云南衛生監督信息網(http://www.ynwsjd.cn/)向有關部門通報和向社會公布備案的企業標準。
因涉及商業秘密、企業要求不公開企業標準內容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向省級農業、商務、工業和信息化、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送企業標準保密件各一份。
企業標準經備案后,受理機構留存二份,發還企業二份。
第十七條企業標準備案后,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在標簽上標明企業標準的備案號。
第十八條企業標準備案有效期為3年。
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備案的,企業應當對備案的企業標準進行復審,并填寫企業標準延續備案表,在標準到期前20日內到受理機構辦理延續備案手續。
有效期屆滿企業未延續備案的,受理機構應當及時通知企業辦理相關手續,企業應在接到通知后30日內辦理延續備案手續,過期則視為企業自動放棄延續備案。
第十九條
企業標準備案后,備案企業的名稱、主體發生改變的,應當在變更工商登記后20日內,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修改。發生印刷錯誤等非實質性錯誤需要修改的,應當申請修改。
企業填寫《云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修改申請表》,報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后,以標準修改單形式備案并公布。
第二十條備案的企業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當主動進行復審: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發生變化時;
(二)企業生產工藝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配方發生改變時;
(三)其他應當進行復審的情形。
復審后認為需要修訂的,企業應當在修訂后重新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國家和地方標準的變化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適時對已經備案的企業標準進行審查,督促企業進行復審或修訂。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標準,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備案,并在注銷備案之日起20日內向社會公布注銷情況:
(一)備案的企業標準有效期屆滿,企業自動放棄延續備案的;
(二)發現備案的企業標準弄虛作假的;
(三)備案企業按照本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應當主動進行復審或修訂,沒有及時進行,被監管部門發現的;
(四)屬于本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一)項的企業標準,未按照備案企業標準組織生產,被監管部門發現并建議注銷的;
(五)屬于本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項的企業標準,未按照備案企業標準組織生產,被監管部門發現的;
(六)其他需要注銷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注銷備案前,應當告知企業有聽證的權利,企業要求聽證的應當按規定組織聽證。
第二十四條2009年6月1日前已經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在備案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不需重新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備案;
(二)雖然在有效期內,但出現本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的復審情形的,應當按規定進行復審和修訂,并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備案。
第二十五條
受理機構應當做好企業標準備案檔案的管理工作,建立企業標準備案信息庫,內容包括備案的企業標準、備案企業標準有效期及注銷情況、備案企業標準修改情況等。
第二十六條需要保密的企業標準,各有關監管部門和審評專家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國家有關工作人員及審評專家違反保密規定,泄露備案企業保密資料,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取消其專家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工作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實施細則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
今天通過對《云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實施細則》的學習,相信你對認證有更好的認識。如果要辦理相關認證,請聯系我們吧。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質量認證中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