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常見問題
1.自主知識產權的范圍?
答:自主知識產權的范圍: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其它如:技術秘密、技術訣竅、成果鑒定、新藥證書、查新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等均不屬于《認定辦法》規定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范圍。
2.專利為公司股東或內部員工的能否視為公司的專利?獨占許可合同是否包括5年?
答:專利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權屬人必須為申報企業本身,公司股東或內部員工的專利不能視為公司的專利。如申報高企,必須進行專利權轉移或簽訂獨占許可協議,獨占許可合同年限為5年以上,并且必須涵蓋企業認定高企后的三年有效期。
3.如果企業研發費用比例只有百分之三點多,不到百分之四,能不能申報?
答:需視“最近一年銷售收入額”而定。企業研發費用比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4.研發費用和高新技術收入的比例,這里兩個總收入口徑一致嗎?高新技術產品占總收入的60%,是最近一年還是最近三年都要達到?
答:口徑不一致。研發費用比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這里的銷售收入一般是指財務報表中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高新技術收入比例是指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及其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企業總收入的概念較廣,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它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和投資收益等。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所占比例是最近一年達到即可。
5.企業成立注冊時間2004年,但投產時間2008年財務增長怎么算?按幾年?
答:計算方法:
總資產增長率=1/2 (第二年總資產額÷第一年總資產額+第三年總資產額÷第二年總資產額)-1。
銷售增長率=1/2 (第二年銷售額÷第一年銷售額+第三年銷售額÷第二年銷售額)-1。
注:對于第一年無收入和資產的,計算方法如下:
總資產增長率=(第三年總資產額-第二年總資產額)÷第二年總資產額
銷售增長率=(第三年銷售額-第二年銷售額)÷第二年銷售額
在計算會計年度內企業未產生銷售收入或成長性指標為負的按0計算;第一年銷售收入為0的,按兩年計算;第二年銷售收入為0的,都按0計算。
2008年才有收入,按照兩年的公式進行計算。
6.總公司核定征收,分公司是按增值稅納稅,能否申報?
答: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因不能準確進行財務會計核算,有關指標不能確定,因此無法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增值稅的征收方式不影響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分公司如不具備法人資格,應并入總公司進行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不能單獨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7.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是否在國家高企認定網和河南省科技網上同時申報注冊嗎?兩個網區別?
答:網上申報注冊必須在國家高企認定網上進行;河南科技網“高企認定專欄”是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發布認定有關政策、通知、要求的官方網站,不能進行網上申報。
8.高新技術企業分國家級和省級嗎?
答:從2008年以后國家就取消了省級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之分,統一稱之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同樣享受10%的所得稅減免。
今天通過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常見問題》的學習,相信你對認證有更好的認識。如果要辦理相關認證,請聯系我們吧。
中企檢測認證網提供iso體系認證機構查詢,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資質資格、計量校準、知識產權貫標一站式行業企業服務平臺。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行業相關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機構,儀器設備、耗材、配件、試劑、標準品供應商,法規咨詢、標準服務、實驗室軟件提供商提供包括品牌宣傳、產品展示、技術交流、新品推薦等全方位推廣服務。這個問題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還需要了解更多專業性問題可以撥打中企檢測認證網在線客服13550333441。為您提供全面檢測、認證、商標、專利、知識產權、版權法律法規知識資訊,包括商標注冊、食品檢測、第三方檢測機構、網絡信息技術檢測、環境檢測、管理體系認證、服務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知識產權、檢測法、認證標準等信息,中企檢測認證網為檢測認證商標專利從業者提供多種檢測、認證、知識產權、版權、商標、專利的轉讓代理查詢法律法規,咨詢輔導等知識。
本文內容整合網站:百度百科、搜狗百科、360百科、知乎、市場監督總局 、科技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質量認證中心
免責聲明:本文部分內容根據網絡信息整理,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作者致敬!發布旨在積善利他,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跟我們聯系刪除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