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大豐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關于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意見
關于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激勵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園)管委會,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十二屆十次全會精神,推動制造業發展動力變革、效率變革、質量變革,集聚轉型發展強勁動能,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意見。
一、支持產業投資項目
(一)鼓勵招引重點產業項目。對新招引投資的“3+3+3”產業項目,按所實施項目設備投資額給予補助。設備投資額3000—5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1億元以上,分別按設備實際投資額的5%、6%、8%給予補助;設備投資每增加1億元,補助標準提高1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設備投資額的10%;對新能源及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新一代電子信息及智能終端等重點培育的產業項目,新上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關鍵設備最高可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具體按《大豐區招商引資獎勵辦法》(大發〔2020〕30號)執行。
(二)鼓勵企業技術改造。企業技改項目包括安全、環保技改項目,對企業上年度生產、安全、環保和研發設備投資額超過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分別按投資額的6%、8%、10%、12%分段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區級補助不超過300萬元。對年度已獲得市級以上技改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區財政按已認定設備投資額的12%予以補差,單個企業補差不超過700萬元。
二、支持“互聯網+”和智能制造
(三)鼓勵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對被省級以上工信部門評為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企業(平臺、標桿工廠),項目報經市級認定,按照其信息化技術、軟件、服務及設備投入的2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500萬元,項目實施期限不超過2年。支持標識解析二級節點項目,對完成與國家頂級節點對接的二級節點建設單位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企業,分別補助200萬元、100萬元。對新列入國家、省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分別補助30萬元、15萬元。獲得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企業,每家補助50萬元。獲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每家補助1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級五星、四星、三星上云企業,分別補助4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省級四星升格為五星、三星升格為四星上云企業,分別補助10萬元、5萬元。對新評定省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優秀服務機構補助40萬元。獲得國家、省優秀軟件產品獎(政府獎)的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分別補助20萬元、10萬元。
(四)鼓勵智能制造。對企業采用先進設備建設自動化無人生產線,上年度智能化設備及技術投資500萬元以上,且項目報經市級認定,按照設備及技術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對關鍵節點進行智能化改造,購置單價超10萬元,且總價100萬元以上的工業機器人及系統集成裝備,報經市級認定,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3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示范智能工廠、示范智能車間,分別補助100萬元、30萬元。
三、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五)鼓勵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企業每新增認定一個上述國家級、省級中心,分別補助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高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公共檢測服務平臺等,分別補助100萬元、50萬元。對當年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補助30萬元,重新認定的每家補助20萬元。對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每家補助10萬元,具體按《關于推進聚力創新促發展的工作意見》(大發〔2017〕32號)執行。
(六)鼓勵企業產品開發與創新。對國家、省批復建設的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評為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補助100萬元、30萬元。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的項目,分別補助100萬元、30萬元。對首次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的,每家補助5萬元。對新列入省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目錄的企業,每家補助5萬元。對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給予補助,獲得國家專利金獎、優秀獎,每件分別補助企業30萬元、10萬元;獲得省專利金獎、優秀獎,每件分別補助企業10萬元、5萬元;當年新增發明專利申請、發明專利授權分別達15件、5件補助10萬元,達10件、3件補助5萬元,具體按《關于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區的意見》(大政規發〔2019〕2號)執行。
(七)鼓勵新特產業戰略合作。支持新興產業、特色產業加快自主創新,鼓勵同行業企業組建產學研戰略聯盟,對組建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盟主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補助。
(八)鼓勵服務型制造。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每家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對新獲認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每家分別補助100萬元、50萬元。對新獲中國工業大獎(工業設計)補助100萬元。對獲得工信部、省工信廳舉辦的工業設計大賽最高獎項的企業,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
四、支持產業龍頭企業培育
(九)鼓勵打造制造業領軍企業。大企業跨檔。對符合我區產業升級方向,首次入選“中國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分別補助300萬元、100萬元。開票銷售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以上的大企業(集團),且當年開票銷售增幅達到全區平均增幅的,分別補助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400萬元,低于全區平均增幅的,按50%比例的標準補助。新增長點培育。按當年新增應稅開票銷售收入,1—3億元、3—5億元、5—10億元、10億元以上的項目,分別補助15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新增規上企業。對當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首次列入規上工業企業的,分別補助7萬元、6萬元、5萬元、4萬元,如當年納稅達100萬元,每家再補助5萬元。上市掛牌。對成功上市企業給予補助,對在滬深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合計400萬元補助,對成功在境外上市企業一次性補助300萬元,具體按《關于印發〈著力打造資本市場“大豐板塊”推進企業上市掛牌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的通知》(大辦發〔2019〕62號)執行。重組擴張。支持企業與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央企、上市公司實現戰略重組,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實際出資額折合人民幣3000萬元以上,且并購方占股比例在50%以上,按出資額的4%給予重組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同時,新增設備投資享受本意見中技術改造補助。對特別重大重組項目區政府實行“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十)鼓勵企業爭先創優。實施單項冠軍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對經工信部認定的全國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對首次獲得省級科技“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產品的企業,分別補助20萬元。支持“爭星創優”,當年首次被市認定為五星、四星、三星級企業,分別獎勵企業高管層150萬元、80萬元、30萬元;當年保持市五星、四星、三星級企業,且比上年未降星,分別獎勵企業高管層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
五、支持企業管理創新
(十一)鼓勵企業技術標準建設。企業成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主起草單位,且標準獲準發布實施,分別補助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且標準獲準發布實施,分別補助20萬元、10萬元、5萬元。企業新通過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驗收,分別補助50萬元、30萬元。
(十二)鼓勵企業質量管理提升。獲得中國質量獎、省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區長質量獎的,分別補助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獲得上述獎項提名獎的,分別補助50萬元、30萬元、10萬元、2萬元。對新獲認省級優質產品示范區、省級公共檢測服務平臺,分別補助10萬元。對新獲認市級優質產品示范區補助5萬元。被認定為國家、省質量標桿企業,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對首次獲得省管理創新示范企業、管理創新優秀企業、信用管理示范企業,分別補助20萬元、1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省級工業企業質量信用3A級、2A級企業,分別補助10萬元、5萬元。
(十三)鼓勵企業品牌建設。對工信部新認定的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市場監管總局新認定的商標戰略實施企業,每家補助50萬元。對行政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每件補助50萬元。對新認定的“江蘇精品”企業補助20萬元。對注冊地理標志商標的每件補助3萬元。對工信部新認定的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示范區、市場監管總局新認定的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每家補助50萬元。
六、支持企業綠色發展
(十四)鼓勵節能改造。對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煤以上的企業實施的節能技術改造,上年度設備投資額300萬元以上,年節能量不少于500噸標煤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省認定的合同能源管理機構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分別補助20萬元、10萬元。對能源管理體系建設通過認證、評價的企業,每家分別補助10萬元、5萬元;對自主通過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每家補助5萬元(不包含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十五)鼓勵發展循環經濟。推進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對獲得省綠色園區稱號的工業園區,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支持工業清潔生產改造重點項目,對技術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50萬元。對首次獲工信部認定的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分別補助50萬元、40萬元、30萬元。對首次認定省級綠色工廠補助30萬元。
(十六)鼓勵淘汰落后產能。對列入市級以上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計劃且完成任務的企業補助20萬元。
七、提高支撐保障能力
(十七)鼓勵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對參加區相關部門組織的國際國內知名專業展會的企業,按其實際發生展位費的50%給予補助,對上級已有攤位費補助的,按展位費50%標準補差。
(十八)鼓勵園區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特色產業基地、智能制造示范區、智慧園區、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示范區等,分別補助120萬元、50萬元(同一園區按就高原則,不重復補助)。
(十九)鼓勵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新獲得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國家級表彰的公共服務項目,每家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平臺,每個分別補助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二十)強化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服務支持。政府出資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優先為制造業企業提供擔保,擔保費率優惠,即單戶擔保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免收擔保費,單戶擔保金額100—200萬元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按政策標準減半執行,單戶擔保金額200—500萬元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不超過政策標準,單戶擔保金額500—1000萬元的小微企業根據反擔保措施的不同,不動產抵押擔保費率按政策標準下降12%,非不動產抵押擔保費率不超過政策標準。加大土地保障力度。落實產業用地政策,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向先進制造業項目傾斜,實現應保盡保。推行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供應方式,逐步實施彈性土地出讓年限的供地政策,降低企業投資成本。加強企業人才培養。用足用好“金豐人才工程”引才政策,重點引進制造業發展需求的高層次、創業型、緊缺型人才。分批次舉辦企業家培訓班,年培訓企業家、高層管理人員100人次。全面實施企業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免費開展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
八、附則
本意見由區工信局會同區發改委、科技局、市場監管局、人社局、商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局等部門共同實施。所涉專項補助資金按年度申報,由區工信局會同區財政局審核確認,聯合上報區政府審定后,由各職能部門分別兌付。整個申報、審核操作程序要公正、規范,接受紀委(監察委)的全過程監督。區審計局依法加強對相關專項補助資金的審計監督。
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主體,一般應當在鹽城市大豐區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獎補資金涉及設備投資的,投資額以符合條件的設備含增值稅金額計算。技改補助的設備包括通用生產性設備、安全環保設備、研發設備(包括出廠質量檢測和新產品及零部件試驗檢測)和水氣處理輔助設備、化工企業技改自制設備(須經安評、環評認定,測算補助時以投資額的70%折算),其他自制非標設備、二手設備、項目核準或備案日期前購置的設備、未付款設備均不在補助范圍內。各補助項目互相獨立,發票不重復使用,投資額不重復計算。企業通過的各類認定,須是國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認定。同一項目已享受省市級專項資金的,區級不重復享受,只在封頂額內補差。
補助資金申報實行信用承諾制和信用審查制。區發改委對申報主體開展信用審查,并出具《江蘇省法人公共信用信息一體化查詢報告》。區工信局會同區財政局根據信用審查結果,對照《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主體信用審查與結果應用實施細則》(蘇經信信用〔2017〕42號),在補助資金安排過程中,實行守信激勵、失信約束和懲戒。
本意見由區工信局負責解釋。本意見自2020年12月10日起施行,此前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實施。同時,《關于促進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大發〔2017〕31號)、《關于扶持鎮工業園發展的意見》(大政發〔2016〕109號)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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