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對“娃哈哈”商標進行轉讓一事引起廣泛關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顯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正在對“娃哈哈”多個商標進行轉讓,包括國際分類3、10、12、33等,涉及行業包括醫療器械、飲料、護膚品等。
“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2月12日,娃哈哈集團發布《關于“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聲明》解釋,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標共計387件正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由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娃哈哈集團”)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娃哈哈食品公司”)。
據天眼查App顯示,2月10日,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宗慶后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由宗馥莉接任法定代表人并擔任董事、經理,同時,多位主要人員均發生變更。
該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注冊資本約2.42億人民幣,經營范圍為食品銷售。股東信息顯示,該公司由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此外,天眼查商標信息顯示,精準名稱為“娃哈哈”的已注冊商標共有100個,申請年份從1988年持續至2022年,2022年一共申請了6個商標,其中包括此次顯示被轉讓的多個“娃哈哈”商標。
娃哈哈:未對集團公司經營和資產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據聲明顯示,“娃哈哈”系列商標初始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食品公司成立時,集團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該次出資經過評估并獲得了當時主管部門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標也作為實物出資項下無形資產列入,同時部分商標以資產轉讓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團公司購買。據此,食品公司獲得“娃哈哈”系列商標所有權,集團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權。雙方按規定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商標轉讓申請。
之后,因娃哈哈集團公司與外資公司之間歷史糾紛的緣故,未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禁止轉讓事由。
“娃哈哈”系列商標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期間,娃哈哈食品公司作為商標實際權利人長期自用,并持續授權集團公司及其關聯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標。
聲明表示,近期,為進一步提升娃哈哈集團公司合規化經營,通過對集團公司歷史沿革的梳理,基于娃哈哈食品公司章程的規定,集團公司應當依法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資義務,完成“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
娃哈哈集團表示,針對本次商標轉讓事件,目前正在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且未對集團公司經營和資產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對于歷史問題,娃哈哈始終秉持“實事求是勇于擔當”的態度,以誠信為本,努力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 再次感謝大家的理解與支持。
回顧:“達娃之爭”
在業內看來,娃哈哈在聲明中提及的“與外資公司之間歷史糾紛”指的是“達娃之爭”。
1996 年,娃哈哈集團與達能公司的合資企業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簽署商標轉讓協議,計劃將 “娃哈哈” 商標轉讓給合資公司,但該協議未獲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1999 年,雙方協商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替代原轉讓協議,將商標許可給合資公司使用。但在 2006 年,達能方面堅稱 1996 年的《轉讓協議》未終止,要求繼續轉讓商標,雙方由此展開了漫長的 “達娃之爭”。最終,雙方在2009年9月30日發表了“和解聲明”,達能出讓合資公司51%的股權,從此退出娃哈哈。
在本次商標轉讓中,外界還關注的一個點在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顯示,此次被轉讓的第10類娃哈哈商標,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為:醫療器械和儀器;牙科設備和儀器;理療設備;醫用衛生口罩;奶瓶等。而這些品類并不是娃哈哈的飲料、食品等核心產品。
對此,娃哈哈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該網站列舉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商品/服務,正如公司微博聲明提及的,本次商標轉讓共計387件。
圖源:@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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