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日正式的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標準)為全球企業共擔社會責任,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標準。ISO26000對企業需要考慮的社會責任的七個方面核心問題進行了闡述,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公司治理,這有利于在ISO26000背景下進一步審視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
【關鍵詞】 ISO26000;企業社會責任;公司治理
一、ISO26000的背景
2010年5月21日上午11點23分,在由470名委員參加的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哥本哈根工作小組會議結束日上,ISO26000的最終草案在全體起立的鼓掌聲中通過,其后,該最終草案在2010年9月12日各ISO成員國所進行的國際投票下得到了最終承認。2010年11月1日,ISO在瑞士日內瓦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了主題為“共擔責任,實現可持續發展”的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標準)儀式。ISO26000的標志著首個適用于全球的社會責任概念的提出。根據ISO26000的定義,社會責任是“通過透明和道德行為,組織為其決策和活動給社會和環境帶來的影響承擔責任。這些透明和道德行為有助于可持續發展,包括健康和社會福利;考慮到利益相關方的期望;符合適用法律并與國際行為規范一致;融入到整個組織并踐行于其各種關系之中”。
ISO26000之所以被稱為新時代的標準,不僅在于它實現了ISO組織標準從工程技術領域到社會和道德領域的跨越,還在于其制定過程首次采用了正式的多利益相關方參與。在ISO26000的制定過程中,來自于政府、企業、勞動者、消費者、NGO及其他有識之士的6類代表平等的進行討論、通過不斷協商的方法進行工作小組會議。同時,大量發展中國家的參與也開創了ISO組織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訴求制訂標準的先河。由于工作小組會議中發展中國家委員的不斷增加,使最終發展中國家的委員人數竟然達到了發達國家的2倍。當然,由于參與起草的專家由最初的225名增加至450名,參與的國家由43個擴展至99個,相關國際機構也由24個增加至42個,使得ISO26000的起草經歷了一個漫長而艱辛的過程,從原本計劃的3年拖延到了5年之久。由于利益相關方的充分參與,ISO26000兼顧了國家性質、所屬地區、性別的平衡,最終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
二、ISO26000中關于社會責任核心主題的概述
ISO26000將社會責任歸納為7個核心方面,即:組織治理、人權、勞工實踐、環境、公平運營實踐、消費者議題、社區參與和發展。
首先是組織治理問題,從企業的角度看就是公司治理問題。該項核心主題關注企業社會責任的決策過程和結構,以促進社會責任的核心原則和基本的實際應用。
組織治理的內容包括:
組織應該定期檢查其決策機制及架構,以增強以下能力:
1.創造提高透明度、道德操守、問責、守法、照顧利益相關方的環境;
2.善用財務、天然及人力資源;
3.確保在管理高層有合適比例的各式代表(包括性別、種族群組);
4.平衡組織及其利益相關方的需要;
5.成立長期與利益相關方的雙向溝通機制;
6.鼓勵員工參與社會責任相關的決策;
7.平衡員工權限、職責和能力水平,決定每一個員工相應的權力;
8.跟蹤決定的執行,記錄正面和反面結果的責任人;
9.定期評審和評估組織的治理過程。
人權主要包括盡職調查、人權風險形勢、避免同謀、投訴處理、歧視和弱勢群體、公民權和政治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勞工基本原則和權利等方面內容。
勞工實踐主要包括就業和就業關系、工作條件和社會保護、社會對話、職業健康和安全、人力開發和職業相關能力培訓等方面內容。
環境主要包括防止污染、資源可持續利用、緩和并適應氣候變化、保護環境――生物多樣性和恢復自然生存環境等方面內容。
公平運營主要包括反腐敗、政治參與責任、公平競爭、促進價值鏈的社會責任、尊重產權等方面內容。
消費者議題主要包括公平營銷及客觀真實的信息和公平交易、消費者健康和安全保護、可持續消費、消費者服務、支持和爭端的處理、消費者信息保護和隱私、重要服務的獲得、教育和意識等方面內容。
社區參與和發展主要包括社區參與、教育和文化、就業機會創造和技能發展、技術開發和獲取、財富和收入創造、健康、社會投資等方面內容。
三、在ISO26000背景下重新審視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
在1895年,世界上第一本社會學雜志――《美國社會學雜志》(AJS)的創刊號上刊登了美國社會學界的著名學者阿爾比恩?斯莫爾(Small,Albion W.)關于“不僅僅是公共辦事處,私人企業也應該為公眾所信任”的呼吁,該文標志著企業社會責任觀念的萌芽。其后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逐步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西方發達國家的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不少學者從各自不同學科領域闡述了針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有關問題的理論觀點。20世紀末至今,我國國內學者在介紹和引入西方企業社會責任理論時,也將企業社會責任與我國實際情況相結合,進行了一定的研究。
從企業實踐來看,20世紀30年代以前,普遍情況表現為企業經理人所考慮的唯一目標是替企業賺取最大利潤,社會責任基本處于企業業務活動的盲區。自20世紀30年代至60年代早期,企業經理人開始部分考慮在顧客、員工、供應方、權益持有人及社區之間的爭議中維持一個公正的平衡點,避免社會矛盾的激化。20世紀60年代以后,企業經理人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意識加強,開始主張“組織應參與解決社會問題,回報全社會”。進入21世紀以后,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與實踐意義不斷加強,特別是近幾年來,許多企業未履行社會責任的案例的曝光加速了這一進程,如2005年麥當勞因為被指控稱其含牛肉添加物香料的薯條是素食,誤導印度人及素食者食用而被迫賠償。2006年6月英格蘭薩塞斯克大學因為可口可樂在哥倫比亞的反工會行為以及可口可樂在印度造成的環境污染,宣布該校學生活動中心所有可口可樂產品撤架。又如最近幾年國內所發生的寶潔SK-II被訴含有有害成分事件;亨氏、肯德基、麥當勞等先后被曝光存在蘇丹紅問題以及從“大頭娃娃”到“腎結石患兒”(三聚氰胺事件)的中國乳品行業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問題。
在此背景下,近年來世界各國都在不斷推廣“社會責任”的概念,希望企業經營者所做的決策除了考慮遵守法律法規與市場經濟運作規律之外,還應在道德與倫理方面承擔社會責任。我國政府最近幾年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方面也作出了積極努力。2006年我國深圳證券交易所出臺了《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規范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行為;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三部委聯合出臺了《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了信貸控制,實現以綠色信貸機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盲目擴張的目的,并通報了第一批30家環境違法企業的名單;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該配套指引包括18項《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其中,《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就是企業社會責任,強調企業應從安全生產、產品質量、環境保護、職工權益等方面認真落實企業的社會責任。根據商務部《WTO經濟導刊》的統計顯示,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中國的各類社會責任報告達663份,超過了2009全年的社會責任報告數量,較2009年同期的582份增長了14%;首次實現地區全面覆蓋,即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覆蓋大陸所有省、直轄市、自治區。
當然,由于我國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起步較晚,在理論研究、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實踐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ISO 26000的正是對傳統社會責任的再思考,有利于進一步規范企業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工作。ISO26000對“社會責任”的定義強調了社會責任是組織為其決策和活動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這一因果“鏈條”的“擔責”。因此,ISO26000傳導的觀念是:對企業而言,社會責任已經超越了“是否應該做”這種道德的討論,而轉變為“需要做什么”這種實際要求,即企業應堅持擔責、透明、道德行為、尊重法治和國際行為規范、保障人權以及尊重利益相關方利益等原則,把對社會和環境的考慮融入到企業決策的意愿,確保企業決策和組織活動與社會的期望相一致。這也正是我國企業未來履行社會責任所應遵循的理念。
在我國企業公司治理方面,隨著國內外該領域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傳統的股東至上理論已經逐步被利益相關者理論所替代。支持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學者認為企業是所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一系列多邊契約,相關利益方即契約的主體,可以是管理者、雇員、顧客、供應商、分銷商、債權人、消費者、環境保護組織、社區等等,這些利益相關者都與企業簽訂了契約,只不過有的契約是顯性契約,有的契約是隱性契約。根據OECD的觀點,公司治理是指在保障股東及公司利益相關者權益的基礎上,公平對待所有股東;由董事會擬定公司策略方針,并由其有效監督、執行;經理必須與利益相關者相互合作后,將所有重大事件依法詳盡、充實、明確地揭露,盡其應負權責下達成公司的最大利益。
公司治理的利益相關者理論與企業應承擔社會責任的思想有一定的一致性,即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謀求利潤的同時,應關注社會公眾、社區、自然環境等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在美國,大多數的學者和很多的經營者都將企業社會責任作為公司治理結構處于良性狀態的一個核心特征。因為一個公司的持久競爭力和最終的成功是協調工作的結果,體現了來自不同資源提供者的貢獻。
根據ISO26000對社會責任核心主題――組織治理的闡述,企業應該定期檢查其決策機制及架構,創造提高透明度、道德操守、問責、守法、照顧利益相關方的環境,即公司治理應保證透明性,確保利益相關者能獲得企業充分、正確的信息;企業應平衡組織及其利益相關方的需要,成立長期與利益相關方的雙向溝通機制,平衡員工權限、職責和能力水平,決定每一個員工相應的權力,確保在管理高層有合適比例的各式代表(包括性別、種族群組),這就要求企業在公司治理中充分認同和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并鼓勵公司與利益相關者各方進行積極合作;企業應鼓勵員工參與社會責任相關的決策,正是以企業社會責任為導向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一項合理安排。
在ISO26000視角下,我國企業的公司治理應從更廣闊的社會視角考慮企業在社會關系中合理的責權利安排,公司治理應更多地承擔對于員工、消費者、社區、社會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責任,并通過相應的制度設計保證這一責任能夠有效履行。
【參考文獻】
[1] 陳佳貴,等.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報告:2010[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
[2] 黃曉鵬.企業社會責任:理論與中國實踐[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
[3] 高漢祥,鄭濟孝.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同源、分流與融合[J].會計研究,2010(6):32-36.
[4] 孫繼榮.ISO26000――社會責任發展的里程碑和新起點[J].WTO經濟導刊,2010(10).
[5] 李遠方.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困局待解[N].中國商報,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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